明明是“馍夹肉”,偏要说“肉夹馍”,当地的学闲还研究出一个“肉夹于馍”的名称由来,可见这始作俑者是专门为了突出肉的。肉味之美竟也战胜汉语严谨的语言规范而千年传承,不能不再一次证明了“民以食为天”和肉夹馍“以肉传史”的巨大威力。
我初到西安,并没有识见“肉夹馍”的巨大魅力。九十年代之初,当兵每月只有几十块钱的津贴,虽是饭堂里每日供应的六、七十年代国家战备粮,吃的精神有余,气力不足,却还是不敢享用当地那些闻名已久的小吃。直到有战友过生日,发出“花二十块钱请大家大吃一顿”的豪言壮语,这才欣欣然,打了一顿牙祭。吃毕这肉夹馍,却连魂魄也一起交了出去,从此便朝思暮想。那时节假日当兵外出是有比例限制的,大家就凑钱给那拿了外出证的,千万要带它十套八套肉夹馍回来,跑路的也有报酬,按例是可以白吃管够的,不过一般人也就最多吃两个吧。有位甘肃战友,实在,冬天出这趟差,怕肉夹馍凉了害大家的胃,就裹在内衣里面带了回来。食时尚温,又见他油污的毛衣和棉袄,我等大为感动。待称谢时,他却连连摆手,说要谢得谢你们,让我有机会一气吃了六个!六个啊!我的乖乖,侵占俺们的利益简直是强取豪夺了,竖子敢尔!遂致一顿痛殴。
又是这位甘肃战友,临近毕业分配时看到大家都往队长教导员家里跑,送烟送酒什么的,也不甘落后,就提了一袋东西跑到领导家,说是些许当地特产,不成敬意,还望笑纳。领导大悦,好声抚慰,端茶送客之后启袋视之,竟数个肉夹馍是也!一时传为笑谈。
后来在西安久居,方从吃热闹转到吃门道上来。
肉夹馍之有史,不得而知。想是一种方便食品,原是设在驿站陌头,为了旅人充饥用的。只需扔几个铜钱,就有店家装了热腾腾香喷喷的肉夹馍奉上,骑在马或骆驼背上边走边吃。肉夹馍在西安通常被称作“腊汁肉夹馍”,通常那肉也并不是腊肉,腊肉是盐腌的,它则是汤煮。肉汤最好是陈汤,一年两年,三代人四代人,年代愈久味愈醇色愈佳,柏树林城墙口的“秦豫肉夹馍”,其汤据说有百年之久。把肉放入汤锅,肉皮朝上,加上绍酒、食盐、冰糖、葱段、姜块、大茴、桂皮、草果,或者还有什么其他祖传的秘料,一起下锅煮。大火烧开,小火转焖,水开圆却不翻浪。至十二个小时,肉就好了。